健康徐州網 徐州衛生信息:為積極做好疫情防控和檢測工作,降低檢測價格,減輕群眾負擔,江蘇省醫保局、省衛健委發布《關于降低公立醫療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價格的通知》,我市參照執行,自8月7日起,全市公立醫療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價格由80元/次降低為65元/次,明確為單采單檢價格。
《通知》同時指出,將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原說明中僅指“混合檢測,限政府組織的大規模人群篩查”調整為“指混合檢測,包括個人混采檢測和政府組織的大規模人群篩查”。允許醫療機構對住院病人、陪護人員等采用混采方式提供檢測服務。
根據疫情防控要求,徐州市衛健委、財政局、醫保局聯合出臺了《關于進一步明確新冠疫情期間核酸檢測相關工作的通知》,對“應檢盡檢”人群核酸檢測費用的處理作了明確規定。
市醫保局工作人員介紹,目前政策范圍內,醫保部門和財政部門共同負擔兩類人群的核酸檢測費用:一是正常享受醫保待遇的本市參保人員,在醫療機構發熱門診就診發生的核酸檢測費用;二是正常享受醫保待遇的本市參保人員,每次住院(含在門診為住院患者進行的入院前檢查)發生的核酸檢測費用,由醫保和財政部門共同承擔一次,醫保支付后,個人自付部分由戶籍所在地財政予以補助。
關于報銷政策,醫保支付相關規定明確指出,為確保政策落地,我市單設醫保核酸檢測報銷待遇政策,將符合規定的核酸檢測費用單獨予以報銷,不設起付線,按照甲類項目報銷一次。發熱門診病人醫保報銷比例為50%(不區分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);住院病人職工醫保報銷比例為70%,居民醫保報銷比例為60%,剩余部分均由財政負擔。不區分醫療機構級別和在職退休狀態。
報銷流程上,醫療機構對于符合上述規定發生的核酸檢測費用,按照參保地單獨記賬(醫療機構先行墊付),每季度集中匯總一次,蓋章后交由參保地對應的縣(市)、 區衛生健康部門統一審核,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按照上述規定進行報銷。現階段,為緩解醫療機構墊付壓力,核酸檢測費用醫療機構可以按月申報,醫保中心按月撥付。
市醫保局提醒市民注意,上述規定自2020年6月16日起執行,在此日期之后發生的符合報銷政策的核酸檢測費用,醫療機構按規定進行退費結算。
因近期疫情防控的原因,自2021年8月2日起,各家醫療機構暫停相關退費工作,待疫情結束后繼續將應退的核酸檢測費用退還參保人員。
來源:徐州發布
根據目前的臨床試驗安全性數據,3-17歲兒童和青少年接種后最常見的反應,為注射部位疼痛和紅腫,少數人可能出現發熱、乏力、惡心、頭疼、肌肉酸痛等。...[詳細]